湘自考委發〔2011〕9號
各市州、縣市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主考學校:
根據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關于高教自考中‘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考委辦[2000]68號)”及“關于《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課程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考委辦[2001]08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工作實際,現對取得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合格證書可免考我省開考各專業考試計劃中開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含實踐)”及“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含實踐)”課程做出如下規定:
一、取得“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各模塊之一合格證書者,可以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包括實踐)”。
二、取得“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應用》模塊合格證書者,可以免考“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包括實踐)”。
上述規定自2011年12月開始執行,免考手續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的規定》辦理,請向有關單位和考生廣泛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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