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基礎信息歸集的通知》的有關要求,我省開考的聽力(00593) 等技能要求較高、又不適合采用紙筆方式考試的實操設計類課程不能再繼續參照現行實踐環節考核辦法報送方式報送成績。為做好該類課程報考、考試、成績報送等環節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操設計類課程包含兩個部分。
一是《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2016 年版)》(湘自考委發[2016] 1 .號)中備注或說明為“實踐環節”的課程,二是經主考學校論證并經我院審核認定確實不適合采用傳統紙筆方式考試的課程。為此,我院根據現行專業考試計劃的實際情況擬定了實操設計類課程目錄(附件)。
二、聽力等實操類課程是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的組成部分,主考學校應高度重視該類課程教學組織與考核工作,按要求擬定課程考核大綱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三、考試時間、報考、考點設置及考試組織
1.考試原則上一年安排兩次,分別為1月和7月第二個周六和周日。
2. 擬參加1月考試的考生可在上一年12月10日前與主考學校聯系報考及考試事宜。擬參加7月考試的考生可在當年5月30日前與主考學校聯系報考及考試事宜。
3. 主考學校擬安排1月或7月進行考試的,必須在考試前一個月向所在市州申報考點,市州根據教育部規定審核通過后,統一向我院書面申請審核。
4.主考學校應在考試前一個月通過系統向我院上報報考信息,我院在完成報考后根據市州上報的考點設置情況統-進行考場編排。
5.考試組織由所在市州教育考試院負責。多個主考學校的考生可以在同一考點參加考試。在助學機構設置考點的,按照教育部考務工作規定執行。
6.不按照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和相關考務規定組織考生參加考試,將取消考生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主考學校承擔。
四、考試結束后一個月內通過管理信息系統平臺統一報送考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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