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公務員是指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它包括各級人民政府組成人員,也包括在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從事黨委、社團組織工作的專職工作人員。
2.狹小范圍的公務員主要國家是英國,
對象是中央政府行政系統中非選任和非委任的事務官員。
3.中等范圍的公務員主要國家是美國,
對象是聯邦和州的中央政府行政機關中所有公職人員。
4.寬大范圍的公務員主要國家是法國、德國、日本,對象是從中央到地方所有機關(除國會議員外)、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5.美國在1883年通過了《彭德爾頓法》,在1978年頒布《文官制度改革法》。
6.法國在1946年通過了《公務員總章程》。
7.日本在1947年通過了《國家公務員法》。
8.我國公務員制度建立大體上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1984-1993年,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創立;
第二階段1993年至今,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全面實施、進一步完善。
9.1986年-1988年,我國形成了建立國家公務員制度的“三大要件”:
組建人事部、籌建國家行政學院、制定國家公務員法規。
10.從1989年起,先后在國務院審計署、海關總署、國家環保局、國家稅務局、國家統計局、國家建材局等6個部門和深圳、哈爾濱兩個城市進行了試點。
11.一個機構同時掛黨委工作部門與政府工作部門兩塊牌子的單位,原則上列為實行國家公務員制度的范圍。
12.使用事業編制的單位要列入國家公務員制度實施范圍,要經過人事部審批或同意。
13.我國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基本內容包括“進”、“出”、“管”。
14.把義務與權利作為國家公務員制度的重要內容,這對我國人事制度安排來說,屬首創。
15.在我國當前的國家公務員管理機構是各級政府的人事行政機關。
16.部外制典型的國家是英國、美國,主要指在政府行政系統之外,設立相對獨立的公務員管理機構。
17.部門制典型的國家是法國、德國,主要指在政府行政系統之內設立公務員管理機構。
18.折衷制主要指在政府行政系統之外,設立獨立的專門負責公務員考選的人事機構,除考選外的其他公務員管理事務,則由設在政府行政機關系統之內的公務員管理機構和各行政部門的人事機構自行管理。
19.國家公務員管理與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監督主體、監督內容及其處理方式、監督對象及其法律責任。
20.我國公務員監督的主體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事部門,
監督的對象是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以及直接參與國家公務員管理的人員。
21.激勵競爭機制表現為:一是國家公務員年度考核制度的實行,發揮了激勵導向作用;二是參上能下有了突破,國家公務員職務升降的公開性、競爭性正在加強;三是“出口”初步暢通。
22.廉政約束機制表現為:一輪崗、回避初見成效;二國家公務員的紀律和行為規范意識自覺性增強;三國家公務員的權益保障和監督約束機制初步建立。
湖南自考助學報名預約


上一篇:湖南自考實用復習方法
下一篇:湖南自學考試什么專業您會認為比較容易?
加入湖南自考公眾號

微信公眾號
(掃一掃加入)
加入湖南自考交流群

掃一掃加入微信交流群
與考生自由互動、并且能直接與資深老師進行交流、解答。